750人成为浙江慈溪首批新型职业农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开始流转,一批懂知识、有能力、善经营的职业农民也应运而生。为此,我市今年出台了《慈溪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农业为职业、有农业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作为认定的关键要素。日前,经过评审、公示,沈忠宝、黄国能等750人被认定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我市首批新型职业农民。
慈溪市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年龄在18至6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一般分为生产经营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其中,生产经营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主要是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带头人)等,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首次认定统一为初级。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德绩并重”的原则。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有慈溪户籍或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取得农业相关各类职业技能证书,经过农业相关部门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达到规定时间内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培训,将有效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推动我市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由农民自愿到各镇街申报,提供《慈溪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信息采集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能证书等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予以颁证。按照认定标准,每年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民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行每两年一次的新型职业农民考核年审制度,对已不具备认定资格或连续两次未参加考核年审的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
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政策支持、科技支持、品牌支持。政策支持包括现有农业优惠扶持政策向新兴职业农民倾斜,优先安排申报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及各项配套服务,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等;科技支持,主要提供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科技信息服务,可优先遴选为科技示范户;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建自己的品牌。表现优秀的职业农民还将给予表彰奖励。
据悉,我市近来积极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从培训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当地知名“土专家”中遴选了一批优秀人才担任培训师资,采用“固定课堂”集中培训、“田间课堂”地头培训和“空中课堂”的网络平台培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为孵化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基础。2016年以来,已培训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在内的学员4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