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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作者:张莉慧   来源: 河北工人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7月27日下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边黎明作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成效:全省工会组织已吸收农民工816万人

  边黎明介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着眼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常委会于6月份对我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边黎明说,我通过省大力开展农民工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活动,积极动员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引导农民工通过工会维护合法权益。目前,全省工会组织已吸收农民工816万人,占会员总数的57.4%。各地普遍建立了公益维权组织,为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执法检查情况表明,条例自2013年12月份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增加经费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卓有成效。建立完善了治理欠薪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机制,为做好新时期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联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全省城市中小学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总数已达46.7万,其中42.1万在公办学校就读。

  问题:小微企业、民私营企业多数不签劳动合同

  《报告》同时指出了通过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包括部分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只与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小微企业、民私营企业,特别是劳务派遣公司,大多数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包工头组建的农民工劳务队伍,与用工单位之间普遍不签订劳动合同。

  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问题较多。一些建筑施工企业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待工程完工后或年底再结算的办法来支付工资,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

  社会保险缴纳普遍不到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在内的多数企业,除工伤保险外,没有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多数农民工也不愿依法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农民工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偏低,不能适应当前对高技能技术人才的需求。政府扶持公益性维权组织的力度不大,律师补贴标准低,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

  建议:将《条例》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修课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农民工法制宣传的新思路、新做法,将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修课,并融入到对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引导中,真正做到让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规范农民工数据统计,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