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鼓励宅基地复合利用 四川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 凤凰网房产成都站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5月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1年第一次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保障了乡村发展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十条措施”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化土地制度和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地灾综合防治能力、持续做好定点帮扶、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中有哪些干货?

  鼓励宅基地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等农村产业

  “十条措施”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将重点指导脱贫县综合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按规划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同时,四川将积极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整治 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和“地质 ”创新振兴模式,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地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推动脱贫县地质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

  保障过渡期内乡村发展的土地要素支撑

  四川省将继续严守耕地红线,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保障村民合理建房用地。

  “十条措施”提出,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统筹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县继续实施增减挂钩节约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原深度贫困地区可预支节余指标并可用于省内交易,继续实行跨省域调剂。这样既夯实了乡村发展的耕地基础,更进一步明确保障了过渡期内乡村发展的土地要素支撑。

  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向县城等聚集

  根据“十条措施”,四川将支持脱贫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优先申报中央重点项目入库,在省级生态修复项目库中优先实施;加大对脱贫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政策、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城和50人及以上的重大隐患点,实施分类综合整治;支持市(州)、县(市、区)使多渠道筹措地质灾害整治资金;加大普适性专业监测设备推广力度,鼓励探索创新搬迁安置方式,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聚集,并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开辟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绿色通道”

  四川将积极构建建设用地智能审批和管理系统,开辟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将更多业务纳入“天府通办”,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根据“十条措施”,四川将继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优化经济地理版图,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分片区分层级编制镇(乡)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确保先规划后建设。

  此外,四川将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县纳入相关试点,有序引导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导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