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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明明:必须毫不动摇地推进终身学习

来源: 在线学习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一段时期以来,人们诧异地发现,有关部门起草的重要工作要点、重要文件甚至重要讲话中似乎不再提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包括继续教育了。发生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一二次、二三次了。令人不得不怀疑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工作任务是否正在被弱化。如果真的是那样,将会导致多年以来为推进终身学习而付出艰辛努力的不少地方党委、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民众陷入困惑,会直接影响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砥砺前行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同时,有关部门将不自觉地放弃掉新时代一项宏大的事业和历史使命,事实上将由“大教育部门”(“全民教育部门”、“终身教育部门”)自动降格为“小教育部门”(“青少年教育部门”、“学校教育部门”)。后果难以想象!

为此,再次特别建议并呼吁如下:

1、要避免因体制障碍而疏漏掉终身学习等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和落实

产生上述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排除仍然与长期存在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顽瘴痼疾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关。

由于至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尚无分管终身学习的专门机构。在之前,事实上是将其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相捆绑,由职成教育机构主要推进(需要特别指出:多年来,各级职成教育机构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大力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对发展终身学习事业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按内涵作界定,终身学习属于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大教育”范畴,仅由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一个机构主抓,不仅名不正、言不顺,而且也力不从心。加上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所有其它机构遵循几十年一贯制而未变的分工,都不去理会和关注终身学习,难免几次出现了在有关重要工作要点、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中竟然找不到“终身学习”字样和内容的尴尬。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至今不仅国家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特别是部际关系)并未完全理顺,而且,教育行政部门内部也尚未形成与新时代国家教育宏大事业发展相贴切的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机构设置依然属于改革开放之初、计划经济年代末期的框架。这曾经适应了当时各类教育体量尚小,教育门类单一及其各个板块相互间关联性还不大的情况。但是,几十年过去了,国内外教育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出现了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网络学院、开放大学、在线学习、民办学校、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未来学校、国际学校、一带一路教育等等诸多互相交叉甚至跨界渗透的教育新供给方式以及全新的综合性业务领域。无疑,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任何单一机构都难以将上述某一项任务独立地担当起来。致使一些全新的或者综合性的教育领域迟迟找不到直接对口分管的机构。这也是多年以来,出现教育综合改革难以深化、各项教育改革缺少“零件总装”、甚至发生捉襟见肘或者互相掣肘情况的根源所在。

当前,在体制、机制等复杂关系一时难以理顺的情况下,特别建议:就终身学习等带有综合性的业务,教育行政部门内部通过建立总揽全局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此进行谋篇布局和统筹安排。

2、推进终身学习是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以及全国党代表大会报告精神的一项宏大事业

一是“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是国家《教育法》的明确规定。

二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确定的三大战略目标之一(如果认为届时完全兑现该目标有困难,则更得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历次全国党代表大会都反复强调终身学习。包括: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虽然未出现“终身学习”的字样,但是,在其所作出的“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决定中,已经深深地蕴含着“终身学习”的内涵——细细领悟党的十六、十七大报告的上述提法,就不难发现学习型社会的核心理念和主要特征就是“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为此,必须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将终身学习事业进行到底!

3、要深刻地认识终身学习理念是习近平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同志终身学习理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其教育思想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习近平同志对终身学习有着一系列重要表述。2013年9月9日在教师节致全国广大教师慰问信中,他特别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2013年9月25日在“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贺词中,他指出“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2014年5月在上海召开外国专家座谈会时,他向世界作出“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的庄严承诺。2015年5月24日,他在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对终身学习理念和教育信息化又作出进一步阐述:“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发展的前景。因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坚持不懈推进教育信息化,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我们将通过教育信息化,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数字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总之,习近平同志关于终身学习理念内涵深刻并具有前瞻性,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是全面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事业的重要指导思想,直接关系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国民素质”重大战略任务的落实。

据此,当前十分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六个重要问题”。即:①当代终身学习理念是引领和指导各类学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改革创新,并且可望对各类教育改革进行“零件总装”的重要理念;②基于终身学习理念和以“学分银行制度+信息化”为支撑、各级各类教育互相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是整个学习型社会的“四粱八柱”,是国家教育现代化的主体结构。③“立徳树人”与“终身学习”是贯穿于终身教育体系横向与纵向的两条主线,由此能够使支撑国家教育现代化大业的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具有系统性、逻辑性和科学性。④继续教育以终身学习为核心理念,基于其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和功能的特殊性、重要性,继续教育在国家终身教育体系中占有“半壁江山”的分量。⑤学习型社会由学习型组织包括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以及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乡村等构成。⑥由终身教育体系支撑的学习型社会凭借各类普通学校教育、进而仰仗整个继续教育能够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宏大目标落到实处。

4、要紧跟时代潮流,充分认识终身学习事业的极端重要性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组织支持人类教育进步的一个核心理念是“终身学习”。2015年11月,第38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发布的“教育2030行动框架”要求各国将所有人的终身学习嵌入教育系统,并渗透到教育的各个层级,提供多样、灵活的学习途径、入学机会和重新入学的机会,加强正式和非正式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通过非正式教育机构获得知识、技能和能力的验证和认证。回顾几十年来,有关国际组织从推崇“全民教育”又与时俱进地倡导和支持“终身学习”,紧跟和代表着时代进步的潮流,将引发有史以来教育领域前所未有的变革。习近平同志倡导的终身学习理念,与此一脉相承,指明了人类教育已经迈入了终身学习的新纪元。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决不可以无动于衷。

5、推进终身学习是改革开放40年我国教育事业巨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然,首先是发达国家的学者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就提出了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理念;也还是不少发达国家率先以立法形式来支持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但是,十几年以来,由于中央的部署特别是率先作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决定,各级党委、政府、企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持续发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学校乃至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践在神州大地蓬蓬勃勃地开展了起来,努力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面貌、不断提升着国家人力资源发展的水平,积极提振着全社会的正能量。毋庸置疑,推进终身学习、构建基于学分认证制度、各类教育相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所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是改革开放4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巨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伟大首创精神在该领域的充分彰显。

拥有十四亿人口的中国在这方面的创建成果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认可。例如,2013年在北京召开的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收到的一份“厚礼”,就是在教育部领导的直接支持下,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汇集全国16个城市宝贵经验和成效、图文并茂呈现的《中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案例》。与会的许多国外代表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手捧案例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因为,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成功实践大大丰富了世界终身学习的内涵。回味五年前令人记忆犹新的这一幕,没有丝毫理由在今天轻视甚至放弃对终身学习重大工作任务的继续推进。

6、高等学校要自觉担当引领全社会终身学习的重任

发表于三十年前即1988年的《欧洲大学终身学习宪章(European Universities’Charter on Lifelong Learning)》强调:欧洲终身学习时代已经到来,大学应该作出更加有力的承诺,在欧洲应对终身学习时代挑战的过程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为建设“知识欧洲”作出应有贡献。欧盟教育部长与一批大学联合发布的公报将终身学习列为2010—2020年间10件头等大事之一,强调:“大学要超越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范畴,在2020年前实现更为综合的终身学习”。欧洲大学联合会(EUA)项目报告提出了大学发展的新目标,“将终身学习融入到大学的灵魂,即成为‘终身学习大学’”。美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认为:高等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身学习两个系统的关键接点,必须担负起不可替代的历史重任。日本广岛大学有本章教授认为,“大众化高等教育”通过“后大众”这个阶段的过度后,有可能变为“终身学习阶段”。

与上述国际高等教育领域持续多年支持终身学习发展催人奋进的态势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国内高等教育界,包括当初的985、211、如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领导班子至今仍然普遍对终身学习、包括继续教育关注不够、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推进不够、成效不够。

为什么会存在“五个不够”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似也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多年以来究竟对此引领、强调以及要求得够不够?

教育理念的落后是最可怕的落后!

创建世界一流大学,首先需要实现教育理念的世界一流!

强烈期盼广大高等学校切实遵照习近平同志关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刻不容缓地赶上重视终身学习发展的时代潮流,并且高度重视基于终身学习理念的继续教育的发展(请参阅篇后链接:作者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百年座谈会的发言),自觉和有效地担当起引领终身学习发展、终身教育体系构建以及中国特色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任。这既是新时代中国高等学校的崇高使命,又是可以大有作为、精彩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

7、要加快终身学习立法,保证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

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决定精神必须以《终身学习法》为保障。建议高度重视和尽快起草、颁布国家《终身学习法》。由于其对各类教育所具有的引领性、综合性功能,不仅要避免写成为变相的“成人教育法”,而且应该将其置于教育领域“上位法”(即《教育法》)之下、“下位法”(即其它类型教育法)之上的特殊重要的地位。毫无疑问,这是填补我国教育立法空白的一部重要法典。

美国早在1976年正式颁布《终身学习法》。韩国在1983年颁布《终身学习法》。日本也在1990年实施《终身学习振兴法》。虽然我国《教育法》提出“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重大任务至今已二十多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强调“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至今也已十几年。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终身教育立法工作至今还未被提上议事日程。长期以来,我国终身教育和继续教育地位不高、推进难度很大,其根本原因是缺少法律保障。因此,强力呼吁将制定《终身学习法》工作尽快列入国家立法的议程。

《终身学习法》应该写上“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和学分银行制度”、“构建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终身学习‘立交桥’”等法定目标;应该写上各级政府、高等学校以及各类组织推进终身学习的法定责任;应该写上各级各类教育要以终身学习理念为引领,努力担当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学生和广大公民终身学习能力的法定任务。

总之,以国家《终身学习法》为保障,早日建设成为世界最大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迸发出实现“两个百年梦”的无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