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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权威解读《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

来源: 杭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1月1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6〕14号)。未来的杭州,全民学习的氛围将愈来愈浓厚。昨天,小编已经向大家推送了《意见》全文;今天,我们再来看看市教育局关于《意见》的解读。

  一 制定背景

  发展终身教育是在教育方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几年,为了推动杭州终身教育的发展,我市陆续推出了促进杭州终身教育工作的一些具体举措,如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民办培训学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工作、社区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校企合作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等。这些举措对杭州市终身教育在全省甚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发挥了很大的推进作用。2014年全市已有5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1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3个省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教育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构建市民学习圈 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6〕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对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具有直接影响,对贯彻、落实市政府下一步改革发展部署,推动建设信息经济强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二 主要内容

  《意见》分“明确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推进终身教育发展”、“落实保障措施”等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全市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着力构建全纳、开放、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市民素养与生活品质,推动“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完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市民学习圈的构建,建成50个市级示范性“街道(乡镇)30分钟市民学习圈”。

  2.基本原则

  主要是考虑杭州作为一个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市民学习氛围浓厚,各级政府有充足的财力、丰富的资源、灵活的形式为市民提供各类公益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市民多样性的学习需求,《意见》提出公益为主、需求导向、资源整合、信息促进等四个原则。

  (二)推进终身教育发展

  《意见》提出整合共享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市民学习数字化、丰富各类学习活动、推进重点人群学习、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建设、培育学习型社团等七大任务。

  1.整合共享各类教育资源

  杭州市终身教育资源十分丰富,但存在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等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整合已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使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医院等公共资源尽可能地向社会开放,有利于促进各类教育衔接,保障每个市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意见》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社区居民的讲座和活动。规定每年11月第三周的周五,为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普惠型民办幼儿园)社区教育开放日,积极提供社区教育服务。

  2.推进市民学习数字化

  《意见》提出通过建设市民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借助市民卡公司服务对象本地化、运作模式市场化的优势,利用“华数电视”强大的点播、播放功能,适时推出市民学习课程,上线一大批以微课、专题讲座、系列讲座、情景活动为表现形式的学习视频课件,供全体市民共享。

  同时建好市民学习电子档案,进而建立学分银行,推进学分认定积累和学分转换工作。

  3.丰富各类学习活动

  《意见》通过定期举办全市性的学习节庆活动,如杭州学习节、西湖读书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等,不断扩大参与者范围;通过举办全市、全区域的讲座、讲坛、讲堂,如杭州市民大讲堂、白马湖讲坛等,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发挥民办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馆的优势,针对性的开展特色培训。

  4.推进重点人群学习

  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因素考虑,《意见》将老年人、青少年、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推进学习的重点人群。

  5.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

  明确要建立市、区县市、街镇(乡镇)社区教育三级师资库,建立区(县、市)社区教育场地资源库,建立社区教育数字课程资源库和课程征集机制。

  6.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建设

  街道(乡镇)社区学校是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的重要环节,是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型载体,对开展终身教育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意见》对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的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重申了市委办〔2010〕16号通知的要求。如:“乡镇社区学校(成人学校)教学用房达到800 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较为齐全;街道社区学校(分院)教学用房达到300 平方米 以上”, 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等。

  7.培育学习型社团

  学习型社团因其草根性、自发性、多样性而深受群众喜爱,参与人数众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是城乡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是我市终身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意见》提出,定期开展学习型社团评估、认定,打造一批精品社团。

  (三)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构建市民学习圈、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要建立学习圈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2.明确职责

  《意见》对市社区大学、区县市社区学院、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分院)、社区(村)市民(村民)学校在构建市民学习圈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可以使四级社区教育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工作内容有所分工,工作区域有所划分。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做好终身教育工作。

  3.强化保障

  对从事社区教育人员配备,《意见》重申了市委〔2011〕)1号文件的要求,即“各区、县(市)要按照不少于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教育工作者”。明确市财政要提供财政保障,根据需要安排专项经费,各区、县(市)要按规定保证各部门用于终身教育的经费。各区按常住人口数安排的社区教育经费不得少于4元/人,各县(市)按常住人口数安排的社区教育经费不得少于2元/人,并应根据社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标准。

  4.加强督导

  《意见》要求市有关部门对学习圈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县(市)要加强指导、督促,推进街道(乡镇)示范性学习圈、社区示范性学习型社团创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5.加大宣传力度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构建市民学习圈,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6.落实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与深入贯彻市委〔2011〕)1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构建市民学习圈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务求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三 名词解释

  (一)学习圈

  《意见》所指的市民“学习圈”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由各类学习资源、学习活动、学习社团、学习参与者有机构成,学习活动丰富多样,学习形式灵活便捷,能满足市民多种学习需求的的“学习社区”。

  (二)学分银行

  《意见》所指“学分银行”是一种模拟或是借鉴银行的功能特点,使学习者能够自由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的一种管理模式,其主要内容为累积学分,即将各类学习活动、教育培训累积起来,并按规则转换学习成果。

  四 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读。具体解读人: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处长吴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