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及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不断完善全省社区教育网络,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通知》(苏教社教〔2014〕6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的建设工作。请各地严格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在抓好创建项目基础能力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以县(市、区)为申报单位,各省辖市可择优推荐2个。已列入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县(市、区)可自愿申报,不占用指标。
二、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原则上每市可申报10~15个。省直管县(市)可单独申报2~3个,不占用省辖市指标。
省教育厅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抽查。
三、标准化居民学校由各省辖市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居民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苏教办社教〔2011〕4号)自行组织检查、确认和公布,并于今年11月20日前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
请各地于9月20日前,将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申报材料的纸质原件(申报表与自评辅证材料需合订成册,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不超过100页)和电子稿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纸质原件一式二份。联系人:张晓彦,邮箱:zhangxy@ec.js.edu.cn,电话:025-83335369(兼传真),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