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
  • |
  •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主办

湖北京山:六大措施引进培养技能人才

作者:黄渊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技能人才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2011年6月,中组部、人社部发布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随后省、市先后出台了《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湖北省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荆门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及政策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保障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力度。除企业高薪引进外,县政府出台扶持优抚政策明确了对引进的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楚天名匠”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3 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 元、1500元、1000 元的补贴;对智能制造、农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证书的紧缺技能人才,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500元的补贴。以上人员同时享受住房、医疗、保险、教育等相关优惠待遇。县内工业企业原有技能人才获得以上荣誉和职业技能等级的,享受同等待遇。

  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明确了各类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的培训责任,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年培训各类紧缺专业技能人才1500名以上。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兴建京山县产业人才培训中心,年培训技能人才800人以上;鼓励职业学校、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年培训技能人才500人以上;每年选派200名以上在岗职工到职业院校学习,或聘请专业教师到县内相关企业现场培训指导,获得相关证书后,培训费用由政府和相关企业按4:6分担。

  落实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者,分别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2000元的培训补贴;对参加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费补贴。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在岗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鼓励培训机构对口产业园区紧缺工种设置品牌专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年培训50人以上,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给予5-20万元扶持资金。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在京山轻机开展技能等级企业自主评价试点工作,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实行“一厂一策”。引导企业将自主人才评价九级过渡到与国家资格证书相衔接的五级证书制度模式。实行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的互通,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落实待遇;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互认,凡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中专(中技)、大专、本科、硕士落实待遇;对获得国家、省、市荣誉的技能人才,可以破格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实施技能人才奖励措施。鼓励培训机构、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各类评比和竞赛活动,对获奖者予以一定奖励。支持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企业依托首席技师、技术能手、楚天工匠等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成功者,除国家补贴外,县政府再分别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贴;选择技能拔尖、技艺精湛或掌握传统技艺、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开展传艺带徒、技术革新、技能传承活动,3年内每年给予每名技能大师10—20万元的项目资金扶持;鼓励企业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各级竞赛活动,获得荣誉者,除上级奖励外,另外按上级奖励额50%予以奖励;每年组织评选10名“京山工匠”,对评选出的“京山工匠”每人给予1 万元的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同时给予股权或期权奖励。

  完善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并完善技能人才信息库,常年开展全县企业用工需求和技能人才就职意向摸底调查,精准掌握现有各类人才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开发京山工匠手机APP平台,并与各企业用工信息平台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发布用工信息,促进技能人才与企业、劳动力求职与企业用工的无缝对接。给予在我县就业的高技能人才一系列优惠激励政策,提供工作、生活、住房、保险、卫生、医疗、教育、出行、休闲等一体化、全方位服务。特别是对在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每年500元额度的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