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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个税改革新红利】解读2 继续教育“专扣”给职工深造服下“定心丸”

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3日

  上班后,随着工作资历的提升,多数人会有自我增值或接受职业资格教育的需求,那么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小小的支持,可以免除很多年轻职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给自己职业发展充充电,明年起学知识的同时还能减税,真是太励志了。”2018年12月29日,面对即将实施的个税新政,28岁的郭静华表现得非常激动。

  郭静华是山西圣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每月的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有6000元,原本就有在工作之余上个在职研究生的打算,另外还想考个会计师证,但想想时间和费用,心里还是有些犹豫。而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推出,算是彻底给她吃了一粒“定心丸”。

  根据个税新政,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不过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另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专业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学府分局局长李胜给小郭算了一笔账:郭静华2018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应缴纳个税(6000-3500)× 10%-105=145元(其中105是10%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个税改革后,2019年1月份按照累计预扣法和新税率表计算,在扣除“专扣”费用,其缴纳税额为(6000-5000-400)×3%=18元。

  如此一来,算下来政策出台后郭静华每月少缴个税127元,税负水平降低87.59%。如果郭静华后年再拿上会计证,就可以再扣3600元。后年全年应缴纳税款为(6000×12-5000× 12-400×12-3600)×3%=108元。

  郭静华说她以前一年要交1740元个税,政策出台后,自己一年少交了1632元。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个税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继续教育中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个人接受本科(含)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