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制定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减少、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5日记者获悉,为巩固全省职业资格改革成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改革红利,吉林省政府近日就全省进一步做好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下发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施情况,及时制定吉林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要积极推动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制定不同职业技能等级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创业等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推动由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的衔接,落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的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对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妥善处理后续工作,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社会稳定。对国务院公布取消前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受理报名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兑现招生条件,在学生毕业时按规定授予“双证书”。对调整资格类别、评价方式或与其他职业整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要按调整、整合后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