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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助推职工技能提升

作者:叶晓彦   来源: 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符合标准的职工,可获得8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职业助推金。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2017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可登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在线系统,自行填报,也可通过12351职工服务热线,或前往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由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具体流程可参见市总工会官方网站。

  北京市每年都会对在职职工开展助推计划,给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提供一定的费用,用于职业能力提升,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北京市工会会员都是助推对象。

  凡在今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获得助推资助: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部分职业(工种)的国家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北京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邮政通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核发的部分职业(工种)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参加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市职工技协独立或参与承办的市级二类及以上级别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不取证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的决赛前十名选手或最高竞赛等级为复赛的前五名选手。

  助推标准分别为:获得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1000元;获得国家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每人资助800元;获得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分别参照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2017年北京市“职工技协杯”职业技能竞赛、市职工技协独立或参与承办的市级二类及以上级别的职业技能竞赛不取证职业(工种)助推标准:决赛第1名参照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决赛第2至10名及最高竞赛等级为复赛的第1至5名,参照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资助。

  据统计,自2013年市总工会推出本市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以来,全市共有15633名职工享受市总工会助推资助,共计发放助推资金2088.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