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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大幅提高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一、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原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新规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其中包括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5月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注意事项

  (一)掌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1.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岗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以及适应性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企业富余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各类文化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2.企业要强化职工教育和培训,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养,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提升职业竞争力。

  (二)熟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