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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护理员等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可享补贴

来源: 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关于实施北京市康养职业技能 培训计划的通知》近日发布。多部门将联合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为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2020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至2022年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按照工作目标,2020年至2022年,将在全市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本市康养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能力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队伍,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本市将建立适应康养服务市场需求和人员就业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能力水平,加大培训供给,促进职业发展。

  “计划”提出,要以政府激励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职业吸引力。开展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时,可适当向康养服务人员倾斜。鼓励市场主体建立从业人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和服务内容、时间、难易等挂钩机制,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大力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奖选手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加强对康养服务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关心关爱,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开展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上述政策不受地域、户籍、年龄、缴纳社保等条件限制,自2020年10月9日起执行。并按《关于给予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落实生活费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