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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用好专账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来源: 中工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4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支持企业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和实体经济发展,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组织企业开展定向、定岗培训。

  通知提出,优先使用专账资金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培训期间符合规定的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可从专账资金支出。各地可根据专账资金规模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在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含生活费、交通费)范围。对紧贴省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培训成本较高的培训项目,各地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对于企业直接组织职工培训并承担培训成本的,应将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直补企业。加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套餐制技能培训。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31日,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采用中小微企业集中向行业协会申报、行业协会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