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社区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赵婉宁

来源: 麒麟社区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33号)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宁教办〔2016〕33号)相关通知要求,现就麒麟街道开展“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建设学习型麒麟

  (二)时间:“2016年江苏省暨南京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0月11日在江宁区举行。麒麟街道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暂定10月15日举行,具体通知另发,活动周时间为10月12日—18日。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各部门要围绕社区特点和社区文化特色,面向不同类型的社区成员,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学习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社区、学校特色讲坛、微课大赛、才艺展示、读书沙龙等,展示全民终身学习成果,提高居民参与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二)开放各类教育学习资源。要动员组织各类教育资源,包括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属地的大专院校、文化站、社区教育中心及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资源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教育活动日”“学习开放日”等活动,拓宽市民学习渠道。

  (三)继续推进全民阅读。社区阅读要依托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居民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素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阅读指导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终身阅读。

  (四)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要在全街道认真组织开展“江宁区优秀志愿者”“和“江宁区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发掘全心服务和全情投入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本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活动组织

  (一)“2016年麒麟街道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由麒麟街道办事处主办,麒麟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街道妇联、文化站、团委承办,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计生办、广电服务站、农服中心等部门和各村(社区)协办。

  (二)各部门要加强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利用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各类教育资源参与活动周的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展示我街道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单位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为建设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提前谋划,为麒麟街道开展“2016年终身学习活动周”出一份力。请接到通知的部门务必在9月3日前填写好附表一(附后)上报电子稿,上报邮箱:chbin138@126.com。

  (五)在活动周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总结文字在300字左右,要配有活动图片及相关说明。请各部门于11月1日前上报电子稿。联系人:陈斌;联系电话:13770950965;邮箱:chbin138@126.com。

  附件:《2016年南京市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项目安排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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