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教职函〔2016〕20号
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的安排,我市将于10月17日—21日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我局制定了《东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
东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文件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为主题的活动。为使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0月21日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成员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
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成校、社区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四、活动内容
1.举办东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暨重点镇展示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地点:望牛墩水乡公园;参加人员: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分管领导及负责成教工作的同志、各镇(街、园区)成校校长。
2.举办各镇(街、园区)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和社区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上午,具体地点和参加人员由各镇(街、园区)向社会公告)。在开幕式现场开展终身学习理念宣传、展示和教育咨询活动,展示内容为最能反映本镇街社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成果,范围包括安全知识、法治知识、职业技能、青少年校外教育和早期教育、学习型组织创建、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方面。
3.举办免费培训活动。活动周期间,各类教育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开设电脑、英语、艺术、青少年健康教育等培训或讲座,为市民提供免费服务。(具体培训项目将在汇集各镇(街、园区)信息后,于10月1日前在东莞教育信息网公布;各镇(街、园区)负责公布本镇(街、园区)的免费培训项目。)
五、活动组织领导
我市活动周由市教育局主办,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应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工作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深入实施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宣传和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活动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周各项活动顺利地开展。
2.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镇街要围绕活动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市民实际的教育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好镇街成校、社区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教育部门的资源,开展免费的教育培训活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性场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在活动周期间向市民优惠或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学习机会和场所。
3.创造条件,营造学习气氛。各镇街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理念。教育宣传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展示我本镇街社区教育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
4.总结经验,推进活动纵深发展。各镇(街、园区)要在活动周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活动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