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2018] 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资力量,满足当前形势下我国家庭教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定于2018年11月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第二期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剖析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研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我国家庭教育的工作举措,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经验,提升家庭教育师资科学指导水平与工作能力。
二、参加人员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家庭教育工作管理者,各地中小学及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管理者和骨干教师;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家庭教育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以及妇联、文明办、民政、文化、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家庭教育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 间:2018年11月11日—17日,为期7天。11月11日报到。
地 点:贵州省贵阳市委党校
四、培训内容
1.我国家庭教育政策解读、现状剖析;
2.家庭教育指导者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3.家长学校管理体制、师资培训、课堂建设及教材建设;
4.亲子沟通的策略与方法;
5.不同学段的家庭教育指导(结合案例分析与个案指导)。
五、培训形式
1.专题报告。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围绕家庭教育及家长学校建设作专题报告;
2.案例分析。邀请有关专家对家庭教育案例进行分析,并研讨如何指导家长;
3.分组研讨。围绕培训主题和专题报告,开展分组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案例分析,以深化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4.经验介绍。展示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分享家长教育工作经验;
5.参观考察。考察了解当地家庭教育工作情况。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650元(含课程设计、培训资料、教学管理、教学场地、文体活动、参观考察、食宿、师资等)。住宿为双人标准间,统一自助餐。
请于开班前将培训费汇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户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账户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账号:【0200053009008801215】。
上述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凭发票回单位报销。
七、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完成规定作业,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八、报名事宜
1.请各地有关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协调落实参训人选,所选派的学员必须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学习。请认真填写参训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仔细核对汇总表参训学员姓名及单位名称(要求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2.请学员提交家庭教育指导案例(详细叙述家长情况、孩子情况、家长咨询问题,根据情况记录咨询指导过程、结果),以用于培训班期间讨论、分享。家庭教育指导案例电子版随报名汇总表一同发送邮件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宜离会参加无关活动或回单位处理日常事务,以保证全程集中精力学习。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期间因各种原因请假累计超过计划学习时间七分之一者,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4.请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县市有关单位,由参训学员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进行网上《学员情况登记表》填报。
联 系 人:培训部 王甜
联系电话:010—69248888转3503
电子信箱:pxzs@naea.edu.cn
邮 编:102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宋佳豪 18613869682
九、报到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学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寸免冠照片3张,以便办理培训证书和建立学员档案。
2.如需开发票,请提前了解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有关信息。
3.报到地点:贵阳市委党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园林路98号。学院楼前台电话:0851-85402956。
4.乘车路线:
● 贵阳站→市委党校:在贵阳站乘坐240路或216路公交车,市委党校站下车。
● 贵阳北站→市委党校:在贵阳北站乘坐262路公交车,市委党校站下车。
● 贵阳龙洞堡机场→市委党校:在机场乘坐216路公交车,市委党校站下车。
附件: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教务部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