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城市奖章获奖资格及评定
谁有资格获奖?
学习型城市奖面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五大区域所有成员国境内加入了全球学习型 城市网络的城市。就这一目的而言,城市指至少拥有 1 万居民且由城市委员会或其它 形式的当选机构管理的行政单元。因此,学习型城市可以是学习型自治市、学习型村 庄、学习型城镇或学习型社区等。
获颁学习型城市奖章后,获奖城市在 6年内将没有资格再次参评该奖项。
评审团成员有哪些?
获奖城市的评选将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理事会 12 名成员组成的一 个国际评审团进行。
评审团的决定将尽可能以全体一致的形式作出,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将通过无记 名投票方式以简单多数作出。评审团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的年度会 议上或视频会议上遴选获奖城市。
评判标准有哪些?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奖的所有提名都将根据下列标准接受评审:
- 被提名城市是否就创造和拓展学习机会以满足所有市民学习需求作出了坚定承诺, 并在这方面显示出了有力的政治领导及良好的愿景、远见和治理?
- 被提名城市是否就资源调动和各合作伙伴的参与制订了全面、可行的工作计划?
- 被提名城市是否明确了重点领域和阶段目标?
- 被提名城市是否实施了旨在应对特定挑战的具体战略?
- 被提名城市是否拥有可为其它城市采纳的有效政策、实践和项目?
- 被提名城市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活动是否对个人能力的提升、社会凝聚力、经济发 展、文化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