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教育方式 刀刺父亲获刑
辍学在家的小亮,因不满父亲的教育方式,用刀刺向父亲腹部。日前,小亮因故意伤害罪,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张先生与18岁的小亮是父子关系,二人因教育问题积怨已久。今年5月22日8点,张先生在家中因琐事再次训斥小亮时,小亮先到小区超市购买折叠刀一把,随后返回家中,趁张先生不备持刀刺张先生腹部一刀后跑出家门。经鉴定,张先生已经构成重伤二级。检方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亮刑事责任。(新京报)
法治滨海律师团:父子之间因教育问题产生矛盾,应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不应激化矛盾。小亮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