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老年再婚 如何才能“善始善终”
近日,70岁的读者陈女士(化名)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讲述了她的辛酸经历,“本以为再婚找到了陪伴走过晚年的人,没想到十几年的辛苦付出换来的却是如今的悲惨下场。 ”
据陈女士介绍,2000年,经朋友介绍,她和许先生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和磨合之后,陈女士与许先生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正式成为夫妻。许先生有一子一女,虽然刚开始,女儿不太同意两人的婚事,但是许先生最终做通了女儿的工作,女儿同意了两人结婚。
“登记那天,是他儿子和儿媳妇开车带着我们去民政局,当时,我感觉还挺幸福的,找到了晚年可以依靠的人”。陈女士和许先生在一起生活了两年半时间后,许先生的身体状况开始变差,从那时起,一直由陈女士来照顾许先生的生活起居,直到2016年12月许先生去世。 2009年,经两人商量后许先生立了一份遗嘱,遗嘱标明:许先生去世后,陈女士可继续居住这所房屋直至去世。 “我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的亲人,遗嘱写的很清楚,我只是有居住权,我并不是要把房产纳为己有。 ”2016年12月16日,许先生的女儿女婿到家里把存折、银行卡、名贵烟酒都拿走了,2016年12月25日,许先生去世。去世前,许先生的儿女让许先生又新立了一份遗嘱标明:陈女士在两人生活中对他照顾不好,前一份遗嘱并不算数。
许先生去世后,其子女多次要求陈女士搬出她所居住的房子。 2017年4月26日,许先生女儿委托一名律师找到陈女士,问她有什么要求?陈女士告诉对方:在这十几年时间里,她与许先生一起攒了20余万元,如果让她搬出这所房子,那么给她10万元。但是许先生的女儿认为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生活开支都是花其父亲的养老金,并且20万是其父亲的工资攒下来的,所以,陈女士没有资格要求再分10万元的存款。
2017年5月3日,陈女士发现自己的东西被装到蛇皮袋里扔了出来,自己要被“逐出门外了”。 “我现在就在外面临时租了一个小房子,想找个律师走司法程序,又怕他们报复我。 ”
【读者观点 】
在房产货币化的当下,像陈女士目前所遭受的境遇不在少数。虽然每个人的情况各异,但实质都是一样的——再婚一方子女怕另一方长期占有房屋影响到个人利益。虽然陈女士再婚前有约定可继续居住在这所房屋直至去世,但老伴生前又立新遗嘱,法律条文往往是冰冷的,但我还是建议陈女士不妨私下找个律师谈谈你的具体情况,看律师怎么说。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你所顾忌的报复,任何人都会顾及到犯罪成本的!孤苦一人的日子的确不容易,尽量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最大利益吧。
最后我还想安慰陈女士一句;万一争取不到应得的权益,只要生活能过得下去,千万别因此而生气上火。一旦气出病来就不是10万块钱能解决了的了!有句老话说得好:心大了,事情就小了。愿陈女士首先保重好自己的身体,至于对再婚老伴的付出,就权当做义工积德了。
文章中陈女士的遭遇让人心酸。陈女士与许先生领取结婚证再婚,看来他们是奔着好好过日子而结婚的。不幸的是,2016年12月许先生就去世了。事后,许先生的子女要求陈女士搬出去(现已在外租房住),他们的这种行为,不论是对待初婚还是再婚者都是错误的,陈女士遭遇到的不公待遇,让人气愤。
建议,陈女士打消各种顾虑,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继承权。同时也呼吁社会舆论多支持再婚老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合法的赡养权益和继承权益,给予再婚老人精神上的支持,让再婚老人特别是失去一方的老人,能平静地享受来日不多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