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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组织合作社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

作者:张建   来源: 龙口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近期,山东省龙口市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合作社积极申报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确保农机合作社能够担当新型职业农民实训任务。

  一是严把申报标准。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掌握推荐的农机合作社具有较强影响力,服务覆盖面广,示范引领作用大;具有满足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实训场地;具有承担新型职业农机手实训需要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人员;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记录等标准进行申报。

  二是申报单位实训设施齐全。推荐的龙口市四农康硒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金600万元,社员2500多个,拥有各种大型先进农机装备67台套,农机总值1400多万元。2014年被山东省农机局评定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合作社办公场所及库房占地9200㎡,其中:库房2400㎡,室内教学场所300㎡。

  三是申报单位实训能力强。该合作社已与农机推广、培训部门合作,开展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积极开展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