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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老年教育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浙老教办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浙老教〔2016〕3号

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绍兴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5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宣传展示老年教育学习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老年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省老年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社区教育(电大)系统所有在学的老年学员。

  二、作品内容

  老年教育作品旨在宣传终身学习理念、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展示“老有所学”学习成果,本次征集评选作品内容包括以下三类:

  (一)书法(包括毛笔和硬笔)

  1.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宣纸;硬笔作品不超过8开纸;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尤能反映“老有所乐”精神风尚为佳;

  3.作品书体不限,注重艺术性;

  4.作品不需要装裱,提交原件即可。

  (二)国画

  1.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

  2.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健康向上;

  3.构图完整,结构严谨,形式完美;线条流畅,色彩鲜明、丰富;

  4.作品不需要装裱,提交原件即可。

  (三)摄影(包括独照、组照)

  1.内容以反映老年人晚年生活和社会发展风貌为佳;

  2.取景恰当,内容健康,能体现一定的审美倾向;

  3.能体现一定的摄影技术;

  4.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标明序号),黑白彩色不限,接受数码照片(JPG格式,照片尺寸最短边分辨率不小于800像素,在不破坏照片原有构图的前提下可适当运用后期技术)和传统照片,冲印尺寸要求为12或14寸。

  三、奖项设置

  本次展示活动将组织专家按类别(分书法、国画和摄影三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项,予以表彰,并在省内相关活动中集中展示,同时编辑出版,在全省宣传推广。

  四、相关要求

  (一)老年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是宣传推广全省老年教育成果,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征集评选活动。

  (二)各设区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教育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每类成果择优推荐8-10项。

  (三)成果报送时要将成果原件及成果展示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上报,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_sqjy@163.com,申报截至时间为9月15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沅栋、程仙平;

  电话:0571-88904355,15869183871,18157137997;

  地址:杭州市振华路6号浙江老年开放大学办公室;

  邮编:310030。

  附件:1.2016全省老年教育作品推荐表

  2.2016全省老年教育作品推荐汇总表

  浙江老年开放大学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