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
5月29日,记者从西宁市就业形势和职业能力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动和保障就业工作,西宁市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及企业职工,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
对于重点群体就业,西宁市就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含已退出贫困的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对具备条件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高校学生在校期内均可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补贴;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还包括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即开业5年以内或者长期经营不善的人员。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
针对企业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协议)并能够提供工资发放证明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上述未明确规定培训课时的培训项目,理论课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4个课时。
并进行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岗位技能培训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对按规定组织培训的合格人员,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或承训单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初、中、高级)及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技师、高级技师)不得重复享受,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