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终身教育工作案例和课程遴选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措施》(青教通字〔2016〕8号)文件精神,展示我市终身教育工作成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终身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和课程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青岛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及各从事、开展终身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民间团体、个人等均可提报近年来在终身教育工作领域中的优秀案例和课程。
二、遴选标准
(一)优秀案例
1.选题要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现近几年我市终身教育改革发展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
2.选材要来源于社区,立足于社区,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彰显特色、以小见大,切勿写成工作总结或论文。可参考选材指南(附件1)或结合自身其他特色工作。
3.文字要求借鉴新闻媒体语言风格,多用数据、图表、事例说话,逻辑清晰,分析深入,说服力强。正文内容不少于3000字。
4.题目和各级标题自拟。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版块(具体根据案例需要自行调整):(1)区域概况(居民状况、人文环境、地方特色等)。围绕案例主题介绍终身教育工作的背景、基本做法、主要经验、政策支持与难点突破、工作展望等,提倡采取由现象到本质的呈现方式。(2)成效与贡献部分。重点阐述开展终身教育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贡献。请勿就教育论教育或一般性空谈。重视用基层采访的形式搜集材料。用社区居民原汁原味的口述评价,具体事例(故事),体现可见、可感的社区变化来反映终身教育工作的成效与贡献。(3)分析与启示部分。可引入第三方(专家或单位)对终身教育工作的点评,对案例画龙点睛,作出深层次剖析,特别是在挖掘终身教育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与突破,归纳出可推广借鉴的经验。
(二)优秀课程
1.尊重终身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秉承实用性、多样性、即时性、系统性、创新性的标准,在充分了解居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
2.内容要立足社区,贴近居民生活,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学习者的主体性为根本价值取向,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可参考选材指南(附件2)或结合自身其他特色工作。
3.遵循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课程建设的一般规律,有详实的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或者课程教学大纲,以及科学的课程评价方案。
三、遴选办法
1.自主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将通知传达到区域内各相关单位,填写《青岛市终身教育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3)和《青岛市终身教育工作优秀课程申报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初审选送。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青岛广播电视大学,要组织专人对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青岛市终身教育工作优秀案例、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市教育局民终处。【注: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提报案例、课程均不少于3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崂山区、李沧区和黄岛区)提报案例、课程均不少于2个;其余各区(市)提报案例、课程均不少于1个。多者不限。】
3.复评公布。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报的终身教育工作案例、课程进行评审,并公布最终结果。对于优秀案例、课程给予通报奖励并汇编成册。
四、报送要求
1.封面要求。工作案例、课程统一用指定的封面(附件6)。
2.格式要求。工作案例要求用word编辑,A4纸型,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左侧装订,页码页脚居中。题目用文星标宋二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正文用仿宋三号;固定行距28cm。
3.照片要求。每个案例均要求附2-3张与内容相关的照片,直接插入word中即可,要求画面清晰,大小适中。
4.课程要求。提报的课程与相关自主研发的培训教材一起报送。
5.报送时间。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以各区(市)为单位统一将推荐的案例、课程及相关资料、表格等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民终处,同时发送电子稿(培训教材除外)至shequjiaoyu@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青岛市教育局民终处联系。
联系人:李运忠 联系电话:85912649 13969627762
宋 慧 13687658726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